2026年5月2日,滬武高速湖北羅田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因是小車違法變道。駕駛人王某在出口路段猶豫不決、違法變道,導致后方兩輛大貨車為避讓而相撞。交警認定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事發當日,王某駕車在快車道行駛,臨近羅田出口時,在即將進入實線區前急剎減速并向右變道,意圖駛離高速。但他在慢車道行駛時猶豫不決,臨近導流線時又突然向右變道,隨即毫無征兆地返回主車道。這一系列危險操作致使慢車道上的一輛大貨車緊急向左避讓,與快車道上的另一輛大貨車發生碰撞,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王某起初試圖駛離,被貨車司機攔下。
面對調查,王某起初強辯稱事故與自己無關,否認占用主車道。經交警依據行車記錄儀視頻嚴厲批評教育后,王某最終承認了自己因注意力不集中、未觀察便違法變道的事實。
交警部門就此事故發出重要行車安全提示:出行前應提前規劃路線,行駛中注意觀察標志標牌和導航提示,需下高速或進入服務區時,至少提前兩公里變道至右側車道。若因任何原因錯過路口或已進入實線區域,不得減速猶豫、試圖強行變道,更嚴禁停車、倒車或逆行。正確的做法是繼續向前行駛至下一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