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市工作人員在對加多寶進行清理
《味道苦澀有異味 加多寶加了料?》追蹤
昨日,本報以《味道苦澀有異味 加多寶加了料?》為題,報道內江市民李明(化名)買到了“問題”加多寶事件,引起多方關注。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獲悉,內江市東興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東興區食藥監局”)已對此事立案,相關證據也在搜集中。
抓緊搜證 食藥監部門已經正式立案
昨日,內江市東興區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局已正式立案調查該事件,并表示將依法進行處理和公示處理結果。當天上午,東興區食藥監局對超市收銀員、倉庫管理員以及超市管理者等人進行了詢問,檢查超市進貨途徑是否正規,超市證照是否齊全,在入庫、上架過程中,超市是否完成驗收。
超市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檢查過程中,超市向東興區食藥監局提供了超市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此外,超市還需要提供入庫票據,通過票據找到入庫驗收人員。“超市是向加多寶內江一個代理公司進購的貨物,如果超市驗收人員在驗收過程中沒有問題,我們下一步會去代理公司調查。”該負責人稱。
東興區食藥監局工作人員發現李明購買的6瓶加多寶,批號一致。“如果去其他地方購買,很難買到批號一致的。”該工作人員稱。
配合調查 超市對加多寶進行盤點
昨日下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來到城區某超市,在飲料銷售專柜,一位銷售人員正在對加多寶進行清點,在擺放的同時,她拿起每一罐加多寶,查看生產日期。
銷售人員稱這是常規的清理,核實生產日期,是要確保產品在保質期內。“通常保質期前3個月就要退回去。”超市負責人同樣表示,銷售員是在盤點,通過核實生產日期,希望能為事情處理提供線索。
此前在采訪時,加多寶業務員懷疑“問題易拉罐”上的洞眼是因為超市庫房或者貨架上的硬東西釘到后造成的。
對這一點,超市負責人并不認同,她說:“易拉罐外包裝正常,何況,超市在接貨后并沒有使用卡板,而是用平板車拉貨,并沒有釘子。”
律師說法
商家和銷售者共同擔責
內江沱江事務所律師張杰認為,事件發生后,消費者首先需要提供相應的收據或者憑證,證明所購買的產品是在某超市購買。如果消費者所購買的這一批貨和其他貨物是同一批號,同一生產日期,就應當視為在超市購買。
至于產品質量的責任問題,張杰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出現問題后,由銷售商家和生產商家來共同承擔責任,消費者有選擇權,可以選擇生產商家或者銷售商家賠償,或者雙方承擔連帶責任。
張杰說:“假設是運輸過程中出現問題,同樣也是銷售商家或者生產商家對外賠償,至于有其他責任人,則由他們去追究,與消費者無關,不能以此成為不承擔責任的任何理由。”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王瑤 實習記者 黃曉慶 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