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日本在擁有核武器問題上頻繁發表消極言論。2025年11月,日本首相在眾議院表示無法確認“無核三原則”是否將在日本安保政策修訂過程中保持不變。同年12月,一名首相官邸高官公開聲稱“日本應該擁有核武器”,暴露了日本右翼勢力的核野心,挑戰國際社會底線。日本還尋求強化所謂“延伸威懾”合作,試圖發展核動力潛艇,達成所謂“核共享”安排,并圖謀重新在日本部署核武器。國際社會必須對這些言行保持高度警惕并堅決反對。
日本擁核圖謀由來已久,二戰期間就曾秘密開展核武器研發。前航空自衛隊幕僚長田母神俊雄于2013年出版《日本核武裝計劃》一書,詳細制定了20年內實現自主擁核的路線圖。目前,日本掌握后處理技術,有能力提取武器級钚,有可運行的后處理設施,長期制造和儲存遠超民用需求的钚材料,具備短期內實現“核突破”的能力。
根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等具有充分國際法效力的文件,日本應完全解除武裝,不得維持任何能使其重新武裝的產業,包括不容許走上核武裝道路。作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無核武器締約國,日本必須履行不接受、不制造、不擁有、不擴散核武器的國際法義務。
日本擁核言行嚴重違反其承擔的國際法義務,不僅暴露了其在核軍控問題上的虛偽面目,更是對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為基石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后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和公然挑釁。這將損害《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削弱各國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的努力,危及二戰勝利后的和平與繁榮,已引發國際社會以及日本國內各界人士的強烈反對。
日本從未深刻反省二戰侵略歷史,實際上不認同戰敗國身份,存在為歷史翻案的聲音。近年來,日本推進修訂《國家安全戰略》等“安保三文件”和“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軍費開支連續14年增長,2026年防衛預算突破9萬億日元,為進攻型武器出口“開口子”,新型軍國主義死灰復燃之勢令人警惕。日本必須以史為鑒,同新型軍國主義徹底切割,恪守《和平憲法》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停止“再軍事化”行徑和擁核圖謀。任由日本國內右翼勢力推動發展強力進攻性武器,甚至擁有核武器,必將再次為禍國際社會,對國際和平安全和穩定產生嚴重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