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彭揚
“第十屆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發布會暨2017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管理高峰論壇”12日在京舉行。多位專家表示,資本市場是資源配置的主戰場,上市公司是資源配置、占有和使用的主體。上市公司在法治框架下運營,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成的標志和要求。在經濟增長趨穩和深化改革的整體背景下,2016年上市公司法律風險呈現出改善趨勢。
法律風險明顯下降
2016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指出,2016年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為24.495,比2015年的25.806下降5.08%,下降幅度較為明顯。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2015年明顯上升后,至2016年呈現較大的下降趨勢。
從分項指標情況看,2016年法律風險指數中違規次數、訴訟次數、高管責任、非標報告、涉案資產五項權重較大,代表法律風險重大事件的主要指標,都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報告指出,在證監會十八個行業門類中,十一個行業法律風險有所下降,其中制造業對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下降貢獻最大,另外七個行業法律風險有所上升。制造業風險下降貢獻率高達78.1%。今年參與測評的3032家上市公司中,制造業占了1896個,占比56.3%。制造業的風險降低會直接導致整體法律風險的下降。
從2016年上市公司整體法律風險的下降原因來看,報告認為或與宏觀經濟和新股擴容有關。首先是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整體宏觀經濟緩中趨穩、穩中向好,企業整體經營風險有所下降,表現為上市公司整體訴訟次數減少、涉案資產金額減小,以及行業結構性風險下降。
其次是新股的快速擴容也是2016年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下降的主要因素。原因一是,總體上新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優于上市公司整體水平。原因二是,2016年新上市公司數量占到上年上市公司數量占比高達8.3%,較2015年的4.8%高出3.5%。
值得注意的是,賽尼爾法務智庫副總裁、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課題組負責人史志偉提醒,新股快速擴容,除未來幾年可能會面臨巨量解禁潮風險外,也應警惕未來幾年可能會面臨的新上市公司法律風險爆發。作為歷年發行大量新股的創業板,從2009年創立以來,法律風險總體呈現逐年上升趨勢。
另外,從行業看,報告指出,住宿和餐飲業法律風險最高,制造業法律風險整體偏高,科技/消費行業法律風險較低,采礦業/農林牧漁業法律風險上升最快。從區域分布看,西部地區的法律風險均值最高,為25.091,比整體均值高0.60%;東部和中部法律風險接近于均值,分別為24.439和24.174,比整體均值低了0.06%和0.32%。
在國有上市公司方面,國務院國資委認真貫徹全面依法治國戰略,深入推進法治央企建設,推動中央企業進一步健全總法律顧問制度,逐步拓展法律管理職能,充實法治工作力量。到2016年底,102家中央企業集團全部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全系統三級以上企業建立總法律顧問制度的達到3131戶,專職法律顧問人數超過21000人。在此大背景下,國有上市公司治理水平顯著提高,法律風險也明顯下降。
市場監管日趨嚴格
報告指出,近年來,資本市場監管日趨嚴格的形勢下,上市公司整體法治水平有所改善,表現為上市公司違規次數、高管責任數量、非標報告數減少,以及關聯交易、重大擔保風險的降低。事實上,在近幾年證監會“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理念下,資本市場進入強監管時代,上市公司在這樣的市場環境下,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違法違規現象減少,訴訟數量下降,法律風險得到良好的控制。
具體在監管方面,史志偉表示,2016年,證監會推進各項改革發展舉措,強化監管執法,促進資本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牢固樹立依法、從嚴、全面監管的理念,加大對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證監會持續對各類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全年行政處罰工作成效顯著,共對183起案件作出處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218份,較去年增長21%,罰沒款共計42.83億元,較去年增長288%,對38人實施市場禁入,較去年增長81%。行政處罰決定數量、罰沒款金額均創歷史新高,市場禁入人數也達到歷史峰值。除信息披露違法、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傳統案件外,還顯著加強了對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等違法行為的處罰追責力度,全面深入推進私募基金行業和股轉系統領域的執法。
除上述案件外,2016年全年還處罰了期貨市場操縱、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減持股票、法人利用他人賬戶買賣證券、從業人員私下接受客戶委托買賣證券等類型案件若干起。證監會依法、從嚴、全面的行政處罰工作對于健全市場體系、夯實市場基礎、防范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穩定、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
對風險進行定性與定量管理
報告指出,基于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值由小到大,將上市公司分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其中五星級為安全級、三星級為正常、一星級為危險。從近年數據看,五星評級的上市公司資產收益率顯著高于三星評級上市公司的資產收益率,三星評級上市公司資產收益率高于一星評級上市公司。2016年五星評級、三星評級、一星評級上市公司的資產收益率分別為3.74%、1.50%、1.08%。總體上,上市公司法律風險評級與上市公司價值呈正相關性,即高法律風險評級上市公司資產收益率一般高于低風險評級上市公司。
法制日報社社長邵炳芳表示,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基本建成,這意味著法治經濟同步建成。法治經濟的核心是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而資本市場是資源配置的主戰場,上市公司是資源配置、占有、使用的主體。因此,上市公司在法治的框架下運營,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成的標志和要求。
與此同時,上市公司法律風險評級對其未來的風險狀況也具有顯著的預警作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表示,上市公司更重要的是風險防范機制,上市公司配置風險的過程中會制造風險,制度又給了它防范風險的機制。
時建中表示,上市公司需要對風險進行定性管理和定量管理,有些風險需在定性后進行量化管理,而有些風險可能在量化后進行定性管理。根據法律規定進一步的完善上市公司內部的業務流程,每個業務流程里都應該建立一定的帶有內部強制性的止損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