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此前備受關注的“男子離婚當天殺害前妻”案迎來新進展。大皖新聞記者從被害人高女士的女兒李女士處獲悉,該案將于6月10日上午9時,在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高女士的大女兒柯女士說,“母親被害之后,我和妹妹心理產生陰影,害怕婚姻,不敢與其他人接觸。”
“我問法官一審為什么要判他(兇手吳某某)死緩,法官說沒有人看見他行兇。”5月25日,李女士告訴大皖新聞記者,她們家屬對于一審判決結果不能接受,“我說要求他(兇手吳某某)死刑,大家會認為我帶有個人情緒,但其實我只是要求一個公正的判決。”

“兇手將我母親殺害后拋尸廢棄礦洞,他自己潛逃17年,被抓后拒不認罪。”李女士悲傷地說,母親被害這件事對他們家屬造成的傷害是持久的,心理上的創傷無法被輕易修復,她現在把所有的力量都放在案件上,控制自己不被情緒左右,一定要為母親討一個公道回來。
據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5年6月,被告人吳某某經人介紹與被害人高某(女,歿年39歲)結婚,婚后二人因家庭矛盾經常爭吵、打架。2007年8月31日上午,吳某某與高某到大冶市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當天晚上10時許,高某在大冶市保安鎮家中,再次與收拾行李的吳某某發生激烈爭吵,吳某某用扳手擊打高某的頭部,并持水果刀捅刺高某頸部,高某倒地。吳某某駕駛摩托車將高某尸體運至大冶市保安鎮黃海村牛山煤礦廢棄礦洞內丟棄。隨即,吳某某到母親張某某(另案處理)家中,告知殺害高某之事后逃往外地藏匿,后于2024年8月19日被抓獲。經鑒定,死者高某應系機械性損傷死亡,不能排除機械性窒息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