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券日報》記者11月10獲悉,本周,上交所公司監管部門共發送日常監管類函件11份,其中監管問詢函3份,監管工作函8份;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補充、更正類公告22份;針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采取監管關注措施3單,采取紀律處分措施1單。
同時,上交所加大了對信息披露和股價異常的聯動監管,針對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價發生明顯異常的,提請啟動內幕交易、異常交易核查10單。
本周,上交所共對42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及時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升打壓股價、拉升打壓股票收盤價格、漲跌板虛假申報、對倒等異常交易情形;共對7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并向證監會上報4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朱寶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