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交警接到群眾報警,稱4月29日凌晨在柳東新區東晉大道上有一輛新能源汽車長時間停在道路中央,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民警到達現場后發現駕駛人陳某身上帶有濃烈酒氣,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即移交交管部門處理。

魚峰二大隊民警到場后使用酒精快排初篩儀對陳某進行檢測,確認其涉嫌飲酒駕駛,并將其帶回交管大隊進一步調查。通過調取天網監控和卡口照片,交警發現該車行駛過程中雖然開啟了智能輔助駕駛系統,但陳某已處于睡眠狀態,雙手完全離開方向盤。最終,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陳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6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交警依法對陳某作出罰款13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