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公安部網安局表示,公積金賬戶包含大量核心身份信息,非法買賣這些信息已涉嫌犯罪。

近日,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機關網安部門破獲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等10人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王某曾任職于某信息技術公司,利用維護公積金相關系統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了一批公民的公積金繳存信息,并通過社交網絡向貸款中介、理財公司兜售,宣稱“信息真實、可核驗、可精準定位客戶資質”。經進一步查證,王某等人累計向他人出售公民公積金信息500余萬條。審訊中,王某對其非法獲取并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公積金信息一旦泄露或被非法買賣,極易被不法分子用于精準電信詐騙、套路貸、虛假征信包裝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公民的財產安全和個人隱私造成嚴重威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出售、提供公民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屬于“情節嚴重”;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后果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
公民公積金賬戶信息受法律嚴格保護,非法獲取、買賣、提供此類信息的行為可能面臨刑事追責。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請妥善保管個人公積金賬戶信息,切勿隨意泄露或交由他人使用,發現非法買賣公民信息線索,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