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河南洛陽的劉女士求助稱,她的老伴在2020年5月首付32萬多元、貸款45萬元,總計花費77萬多元在偃師區云星錢隆世家購買了一套房子。2021年4月,老伴因車禍不幸去世。
開發商通知交房時,劉女士前來領取房屋鑰匙。洛陽市金瑞物業要求本人來領,劉女士提供了老伴的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等相關手續。但物業以該房產屬于遺產、涉及其他繼承人為由拒絕交房。無奈之下,劉女士及其兒女出具了遺產繼承相關手續證明材料,但物業仍推托不讓劉女士驗房收房。在此期間,劉女士于2023年結清了剩余房貸。然而,物業方又以她拖欠5年物業費為由拒交房屋鑰匙。
律師表示,物業的做法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這套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劉女士有權要求物業交付房屋鑰匙。對于欠繳的5年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其他渠道主張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