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東航一架客機在自滑進入機位時剎車出現問題,導致飛機撞上廊橋。據現場旅客反映,東航給每個經濟艙的旅客發放了300元人民幣,公務艙旅客則獲得了500元。

這筆所謂的“補償金”引發了一些討論,有人誤以為這是航班延誤后的賠償。然而,根據飛常準的數據,該航班計劃起飛時間為9:00,實際起飛時間為9:18;計劃到港時間為11:45,實際擋輪擋時間為11:46。按照交通部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航班正常管理規定》,航班延誤是指實際到港擋輪擋時間晚于計劃到港時間超過15分鐘的情況。因此,這個航班實際上是一個正點航班,不存在延誤情況。

即使出現延誤,賠償金額也不是300元或500元,而是200元和400元。因此,這300元和500元的補償更可能是對當班旅客的精神損失費。

從已有信息來看,當時的情況相當緊張。飛機自滑進入機位時剎車突然失靈,導致飛機無法及時停下,最終撞上了堅固的廊橋。盡管速度不大,但飛機的重量和勢能仍然很大,造成了機翼和發動機的明顯損傷。
這一事件不僅讓旅客感到驚恐,也使駕駛艙的飛行員、乘務員以及整個民航行業都感到意外。東航迅速決定給予每位旅客幾百元的補償,既是為了安撫受到驚嚇的旅客,也可能有“封口”的意圖。雖然不可能完全封住人們的嘴,但有一點補償可能會讓旅客愿意為航空公司說些好話。
給旅客幾百元的補償,在情理上可以理解,但不同航空公司對此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